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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委托担保合同怎么写?诉讼财产保全保险条款

添加时间:2022年4月2日 来源: 杭州买卖合同律师   http://www.gsjzqfkls.com/

 信天馗律师,北京企业风险防控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诉讼保全委托担保合同怎么写?

我们都知道现在人与人之间可信度真的很小,俗话说,亲兄弟还明算账,特别是对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更加的没有可信度,现在一般债务人都会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就是为了防止债务人不还错或者财产转移那就来了解一下诉讼保全委托担保合同怎么写下面就来听听的看法。

一、诉讼保全委托担保合同怎么写

委托人:

受托人: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应甲方 年 月 日的申请,经审查,乙方同意为甲方

提供担保;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间:

1,甲方就因与 一案,拟向 法院提起 元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

2,乙方愿就上述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为甲方提供保证担保。

3,乙方的保证期间为甲方与 一案终结时为止。

第二条 保证方式:

1、如甲方申请保全错误,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法律。

2、超出乙方的保证范围,保证期间的任何款项,乙方依法不承担保证。

3、乙方的保证自甲方案件终结而解除。

第三条 甲方的保后监督管理权:

乙方向法院出具保证担保函后,乙方有权根据需要,对甲方的案件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查了解,并要求甲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甲方应予以提交。

第四条 乙方的代位求偿权:

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履行保证义务后,即取代被申请保全方的地位,有权要求甲方归还乙方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第五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甲方应按担保款项的 %向乙方支付担保费,保费共计 元,在乙方出具担保函之前一次缴清。

第六条 甲方承诺:

1、向乙方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准确;所提交的复印件均与原件相符;所陈述的事实无虚假;

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

3、乙方出具担保函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原因要求乙方退还保费。

第七条 违约: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费金额每日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3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申请财产保全错误导致乙方承担保证和其他民事的,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和解除等均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综合上面所说的,只要有了财产保全委托担保合同就不怕债务人不还钱,或者私自的把财产转移了,因此,作为债务人一定要清楚诉讼保全委托担保合同怎么写这也很好的保障了债务人的利益不受到一点的损害,因此,用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是非常好的。

诉讼财产保全保险条款

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保障财产权益的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请财产保全需要申请人提供担保,但是很多人不知道诉讼财产保全保险条款有哪些,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相关知识。

一、诉讼财产保全保险条款

1、保险主体。合同中被保险人是指因民事纠纷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民事诉讼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本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2、保险。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如被保险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的,经法院判决由被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而被保险人没有予以赔偿的,保险人按照其向法院出具的保单和保险条款承担赔偿。

保险人承担保险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财产保全被申请人确有实际损失的存在;

、 财产保全被申请人的损失的出现与被保险人的诉讼保全申请错误有因果关系;

、财产保全被申请人的损失经法院判决确认具体损失金额。

因财产保全侵权纠纷,财产保全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提起诉讼,由法院确定的申请人的侵权赔偿,保险人应不可抗辩向被申请人承担保险。

3、免责条款。

、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地震、海啸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因被保险人和被申请人恶意串通造成的损失。

、因被申请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或扩大的损失。

4、赔偿限额。赔偿限额为诉讼财产保全的申请保全金额,具体以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为准。

5、保险期间。自人民法院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之日起,至案件判决书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之日止终止。

6、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性交付保险费。

、财产保全期间内保险期间到期的,投保人必须续保并按保单约定交纳续保保险费。逾期未交纳,保险人有权向投保人追缴保费,并按所欠保费金额收取每日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被保险人由于财产保全错误遭到被申请人起诉时,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不得与被申请人和解、调解结案。

、 被保险人应积极行使诉讼权利或履行诉讼义务,避免因怠于行使诉讼权利而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

、被保险人违反第、及保险法规定的义务,而导致的损失,保险人应当向被申请人先行赔付,但保险人有权向被保险人追偿。

7、理赔。

、保险单正本;

、被保险人填具的索赔申请书;

、法院判决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法院判决书包括:保险合同载明的诉讼案件的法院判决书,以及因财产保全申请错误导致的诉讼案件的法院判决书;

财产保全裁定书。

8、争议处理和法律适用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且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依法向保险人所在地法院起诉。

本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 诉讼财产保全保险的优点

诉讼财产保全保险,通过与被保险人签订诉讼财产保全保险合同,以保险合同为担保物,为申请人财产保全申请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或先行赔付,对案件审理和当事人的利益提供了较好保护。

在上文已经为您详细的介绍了诉讼财产保全保险的相关知识,相信您对于诉讼财产保全保险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任何的疑问,请您来电咨询,我们的律师将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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