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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关于后合同义务的规定是如何的 附随义务与不真实义务的区别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2年4月2日 来源: 杭州买卖合同律师   http://www.gsjzqfkls.com/

 宋律师,杭州企业风险防控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合同法关于后合同义务的规定是如何的

合同法关于后合同义务的规定是如何的

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义务又称后合同义务。在合同关系终止后,尽管当事人之间不再承担合同义务,但当事人亦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承担某些必要的附随义务。依本条规定,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通知义务

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对方当事人不知悉的有关合同的有关情况告知对方当事人。通知的目的是在于让对方知晓自己请求或者促使对方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损失。如在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一方请求恢复原状的,就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又如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在清算阶段遭遇不可抗力,知悉的一方就应当立即通知另一方,以便共同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通知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特别是要考虑所要通知的信息的重大。通知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特别是要考虑所要通知的信息的重要性或者紧迫性,以及通讯手段的可能性和可靠性,采取适当的方式作出。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生效。

协助义务

是指在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尤其是在结算和清算中,积极地为对方创造必要的条件,提供方便,使结算和清算顺利进行。在因不可抗力或者违约而解除合同的情况下,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者减少损失。

保密的义务

是指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合同订立、履行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如在技术开发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未经委托人许可,研究开发人不得泄露有关技术数据和技术资料。在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一方如果擅自泄露对方的商业秘密,就会给对方当事人带来损失,因此,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规定在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仍然要承担保密义务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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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随义务与不真实义务的区别有哪些?

一、附随义务与不真实义务的区别有哪些

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附随义务则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它在任何合同关系中均可发生,不受特定合同类型的限制。

主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附随义务原则上不属于对待给付,不能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

不履行给付义务,债权人得解除合同。反之,不履行附随义务,债权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但可就其所受损害,依不完全履行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当然,有些合同上的义务,究竟属于给付义务还是附随义务尚有争论。

所谓不真正合同义务是指合同相对人虽不得请求义务人履行,义务人违反也不会发生损害赔偿,而仅使负担此义务者遭受权利减损或丧失后果的义务,理论上也称间接义务。

《合同法》上为受害人规定的不 真正义务主要就是减轻损害的义务,简称减损义务。减损义务所指的损害是指受害人自己的损害,对这种义务的违反不得让义务人赔偿他人损害,而是使其自负损害,与一般法定义务违反的后果颇不相同,所以才称 为“不真正义务”。如《合同法》第119 条,第1 款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 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 ,不得就扩大的损失 要求赔偿。”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附随义务是向对方所承担的义务,违反该义务应向对方承担;而不真正义务并非是向对方承担的义务,违反该义务亦不会产生向对方担责的情况,只是自我遭受不利益。

二、附随义务与给付义务的区别

界定附随义务,须明确其与合同法上的其他义务之区别,这些义务主要是先合同义务和后合同义务,给付义务,不真正义务。附随义务的真正含义需与其相近的概念中比较,方得获知。

给付义务分为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所谓主给付义务是指债之关系上固有、必备,并用以决定债之关系类型的基本义务。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应交付其物及移转其所有权之义务,买受人应支付价金之义务,均属主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是不具有独立的意义,仅具有补助主给付义务义务的功能,其存在目的,不在于决定合同的类型,而在于确保债权人的利益能够获得最大的满足的义务。

附随义务与不真实义务在行为人签订相关条款或者协议上存在一定的相似度,但是附随义务一般是口头上的或者不具备法律效应的协议,但是如果违反了附随义务的相关规定,可以对当事人产生一定的损失,而不真实义务则不会,即使对方不履行不真实义务的规定,也不会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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