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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未出资应向出资股东承担那些违约责任?个体户和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

添加时间:2022年3月3日 来源: 杭州买卖合同律师   http://www.gsjzqfkls.com/

  宋律师,杭州企业风险防控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股东未出资应向出资股东承担那些违约责任?

未出资股东的违约是指没有按照约定完成出资,需要向其他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的违约。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

个体户和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

1、定义不同

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而公司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

2、注册不同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时无需公司章程,而有限公司注册时则需要公司章程。

3、承担的不同

个体工商户对外承担的就是无限连带,所以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执照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对外以公司资产承担有限,执照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优惠政策不同

个体工商户只能申请小规模纳税人,且享受不到税收优惠政策,而有限公司公司则可以申请到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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