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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条禁令”能否管住国企职务消费

添加时间:2017年3月7日 来源: 杭州买卖合同律师   http://www.gsjzqfkls.com/
  核心提示: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资委最近印发了《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国有企业负责人超标准购买公务车辆、豪华装饰办公场所,用公款支付个人购置住宅、住宅装修、物业管理等生活费用,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用公款为个人变相支付各种理疗保健、运动健身和会所、俱乐部等费用,都在12种被禁止的行为之列。
  近年来,收入分配不公平现象较为严重,与收入分配有关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问题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由于没有制度的规范和约束,职务消费成为一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假公济私、铺张浪费和贪污腐败的温床,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国企高管腐败案数量呈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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