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买卖合同律师

-信天馗

18811722595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对股东人数的限制

添加时间:2017年7月19日 来源: 杭州买卖合同律师   http://www.gsjzqfkls.com/
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对股东人数的限制
股东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后,公司的股东数额要符合《公司法》的要求。《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为五十个以下,股份公司发起人人数应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上,也就是说,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不得突破五十个的上限,股份公司股东人数不得少于二人但也发起人股东也不得少于二人不得多于二百人,这是公司设立的条件,也应为公司存续的条件,股东转让股权不得导致股东人数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结果.

联系电话:18811722595

全国服务热线

18811722595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